子站導覽頁

1.適用範圍

本條款適用於申請登錄銷售其作品之個人・社團・法人(以下稱作家社團)與台灣雞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灣G2)間,由台灣G2所提供之下載商店(以下稱台灣版DLsite)、或與台灣G2合作以下載方式銷售其作品之商店(以下稱二次銷售商店)之流通銷售及銷售價金支付方法等有關之所有關係。
台灣G2可能因服務內容之調整、政府法規之修訂等原因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如本條款內容需變更時,台灣G2將在1個月前透過網路通知。但如因法律上的問題等,而需立刻變更本條款內容時,台灣G2會在變更本條款內容後,立刻進行通知。
作家社團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使用者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作家社團不同意本服務條款,應即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如申請登錄銷售作品之作家社團中年齡未滿二十歲,則於登錄銷售其作品使用本服務前,請作家社團將本條款交由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或監護人等)閱讀並得到其同意後,方可申請台灣G2提供之服務。當作家社團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表示作家社團中個人之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及其後之修改與變更。
作家社團使用DLsite服務前,必須經過台灣G2所訂的登錄手續,於登錄過程中作家社團應填入完整且正確之資料。如因資料錯誤或未隨時更新造成之任何問題,作家社團須自行負擔責任。

2.有效期間

本條款自作家社團同意本條款並申請登錄銷售其作品之時點開始對其生效,不論其作品是否仍在系統上之展示期間內,本條款之效力至作家社團塗銷其申請銷售之登錄或作家社團退會前仍繼續存在有其效力。

3.作品之交付

作者交付其作品給台灣版DLsite時應依規定填寫申請書申請,並應將其作品以郵寄方式寄送、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台灣G2所指定之電子信箱、或依照指定之網站上傳精靈之指示上傳其作品。

4.使用權之授權

作家社團對台灣G2授予以下不得轉讓權利之使用權。

  1. 台灣G2得將作品登錄,透過網路銷售傳送給會員之使用者。
  2. 台灣G2得基於會員使用者之要求以代為下載作家之作品並寄送給使用者之方式進行銷售傳送。
  3. 台灣G2得複製作品一部分之展示畫面或操作說明,使用於台灣DLsite之出版物・廣告物。
  4. 台灣G2可將作品登錄於與台灣版DLsite合作的二次銷售商店(包含日本之商店),並可銷售傳送。
  5. 台灣G2為遵守倫理相關規定,並限定於為符合相關規定之目的時,可修改作品內容、介紹畫面、或介紹文等內容。
  6. 若作家社團為權利人,而其所有的著作物若在網路上有被違法上傳之嫌疑時,台灣G2可調查該可能侵權之網站,並要求其刪除該著作物。
  7. 若因前項之刪除等措施而發生損害時,台灣G2不負任何責任。

5.免責

  1. 作家社團應保證其所欲登錄之作品未有侵害著作權、著作鄰接權、肖像權、智慧財產權等或其他各種權利之虞。若發現其作品包含第三人保有權利之資料時,或遭警告違反公序良俗、或遭提起訴訟等情形時,作家社團應由該當事人雙方共同解決,台灣G2不負任何責任。
  2. 作家社團應保證其所登錄作品之操作功能健全無缺。如需特殊軟體或功能等之支援,作家社團應對購買或使用其作品者提供支援。
  3. 作家社團針對其登錄之作品,若認為沒有必要另行提供利用者相關功能等支援,應於登錄作品時於其商品說明書中載明針對作品不另行支援,台灣G2針對作品之功能操作等不負任何責任。
  4. 作家社團登錄其作品時,應僅得於台灣G2登錄不違反刑法235條及其他中華民國國內法之作品。台灣G2對於作品之登載及銷售不負任何責任。

6.停止銷售與服務契約之終止

針對作品或作家社團,若DLsite.com判斷其符合以下情形時,得在未事前通知作家社團之情形下停止銷售傳送其作品、或終止其與台灣版DLsite的服務契約,包括但不限於將作品自台灣版DLsite移除。

  1. 違反公序良俗時。
  2. 明顯違反地方、中央之法令時。
  3. 如作品或作家社團違反本條款第5條約定,經台灣G2告知作品涉有侵權之情事時。
  4. 其他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時,或台灣G2判斷不適當之情形時。
  5. 7.銷售手續費

    有關在中華民國國內之銷售,作家社團所提出之期待銷售價格基本上以新台幣50元為一單位。銷售價格、批發價格均未含營業稅。

    台灣G2應以作家社團所訂定之作品批發價加上銷售手續費進行銷售。

    銷售價格、批發價格均未含稅。(*為平均價格)

    中華民國國內之銷售價格與批發價格:

    銷售價格 批發價格
    500 元 300 元
    450 元 270 元
    400 元 220 元
    350 元 193 元
    300 元 150 元
    250 元 125 元
    200 元 100 元
    150 元 75 元
    100 元 50 元
    50 元 25 元

    (銷售價格為500元以上時,批發價格為銷售價格的60%)

    台灣G2應以作家社團所訂之批發價格加上手續費進行銷售。

    在日本DLsite販售之作品,同時也會上架至由日本EISYS株式會社所營運之英文版DLsite販售。英文版DLsite之定價雖已美金與歐元標示,但結帳金額還是以日圓計算。於英文版DLsite的銷售價格與批發價格皆與在日本DLsite相同,支付給社團的方式與支付前需扣繳的稅金,也與日本DLsite的標準相同。

    在日本國內二次銷售網站之銷售價格與批發價格

    銷售價格(日圓) 批發價格(日圓)
    3,900 圓 2,418 圓
    3,800 圓 2,356 圓
    3,700 圓 2,294 圓
    3,600 圓 2,232 圓
    3,500 圓 2,170 圓
    3,400 圓 2,108 圓
    3,300 圓 2,046 圓
    3,200 圓 1,984 圓
    3,100 圓 1,922 圓
    3,000 圓 1,860 圓
    2,900 圓 1,769 圓
    2,800 圓 1,680 圓
    2,700 圓 1,593 圓
    2,600 圓 1,560 圓
    2,500 圓 1,525 圓
    2,400 圓 1,440 圓
    2,300 圓 1,357 圓
    2,200 圓 1,276 圓
    2,100 圓 1,176 圓
    2,000 圓 1,160 圓
    1,900 圓 1,121 圓
    1,800 圓 1,026 圓
    1,700 圓 952 圓
    1,600 圓 864 圓
    1,500 圓 780 圓
    1,400 圓 742 圓
    1,300 圓 702 圓
    1,200 圓 624 圓
    1,100 圓 539 圓
    1,000 圓 450 圓
    900 圓 369 圓
    800 圓 328 圓
    700 圓 294 圓
    600 圓 210 圓
    500 圓 155 圓
    400 圓 120 圓
    300 圓 81 圓
    200 圓 50 圓
    100 圓 25 圓

    (銷售價格為日幣3,000圓以上時,批發價格為銷售價格的62%)

    8.支付方法

    1. 於中華民國國內成立銷售下載之銷售金額以月結計算,並於次月20日為止匯款至作家社團所指定之中華民國國內金融機構為結算方式。但就與台灣G2合作之二次銷售商店,若當月之銷售資料於次月15日為止尚無法確定時,則延至下個月計算。有關匯款之金融機關之匯款手續費,由台灣G2負擔。
    2. 於中華民國國內之銷售金額若未滿新台幣1,000元時,則順延至銷售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時之次月的支付日。
    3. 支付日適逢台灣G2或金融機構之假日時,則延期至次營業日。
    4. 於日本國內二次銷售網站所銷售之作品,於月底結算完成下載購買之銷售金額,並於下下個月20日為止匯款至作家社團所指定之金融機構作為結算。
    5. 於日本國內之銷售金額未滿日幣3,000圓時,則順延至其銷售金額累積超過日幣3,000圓的次月支付日。
    6. 支付日適逢台灣G2或金融機構之假日時,則延至次營業日。
    7. 日幣與台幣匯率係以銷售之次月月底時第一銀行所公示之匯率定之。

    9.稅金之扣繳

    台灣G2支付(批發)價金給作家社團時,其銷售作品於中華民國國內下載完成時,即應先扣繳國內相關稅金。稅金扣繳金額之計算,納稅義務人為台灣國內之法人・個人時,扣繳金額為每次支付金額的10%,但如納稅義務人為台灣國內之個人,且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時,免扣繳之,;納稅義務人為台灣國外的法人、個人時,扣繳金額則為每次支付金額的20%。台灣G2會先扣繳相關稅金並於所定期日内繳交給中華民國之税務機關。

    有關在日本國內二次銷售網站所銷售之作品,日本國之EISYS株式會社將先扣繳20.42%之稅金,並於所訂日期內繳交給日本之稅務機關。之後再經由台灣G2支付給作家社團。此時,如國稅局認為需為扣繳時,台灣G2得另依相關規定扣繳中華民國國內之稅金。

    10.準據法及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係以中華民國法為準據法。作家社團與台灣G2間若有訴訟之必要時,以台灣G2本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作家社團與台灣G2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最終更新日 : 民國106年12月1日